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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0月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日期:2019-11-19 来源:区统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项  目

单位

2019年1-10月

同比增长(%)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亿元

598.1

5.0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按照《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朝阳区统计局、调查队经过审核,汇总全区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经北京市统计局统一审核评估后对外发布。

    三、指标解释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包括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