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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季度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

日期:2019-07-22 来源:区统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

项  目

单位

2019年1-2季度

同比增长(%)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

亿元

9209.0

1.2

 

    注:表内数据按“产业经营地”原则统计。

    商品销售额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朝阳区地域内全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采集渠道

    按照《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抽样调查获取数据,进而推算总体。

    三、统计指标解释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指批发和零售业单位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金额(包括售给本单位消费用的商品,含增值税)。

    批发和零售业统计限额标准:①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②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