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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季度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
日期:2019-07-22 来源:区统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
项 目 |
单位 |
2019年1-2季度 |
同比增长(%) |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 |
亿元 |
9209.0 |
1.2 |
注:表内数据按“产业经营地”原则统计。
商品销售额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朝阳区地域内全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采集渠道
按照《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抽样调查获取数据,进而推算总体。
三、统计指标解释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指批发和零售业单位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金额(包括售给本单位消费用的商品,含增值税)。
批发和零售业统计限额标准:①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②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