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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1月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日期:2018-01-10 来源:区统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项  目
单位
2017年1-11月
同比增长(%)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1241.7
10.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领域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为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不含房地产开发,下同)、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三部分。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范围为城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的统计范围为全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分为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全部农户),以及农村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农村非农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
  二、采集渠道
  所有符合城镇和农村非农户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统计范围的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全部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的采集渠道为统计部门通过对农户的抽样调查获取相关数据,进而再推算总体。
  三、指标解释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一定时期内完成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与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之和。固定资产在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以及除上述三项内容以外的费用均计入固定资产投资额中。单纯装修投资、大修理性质的支出不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