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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5月朝阳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日期:2026-07-10 10:50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朝阳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2026年1-5月                      
项    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1-5月
(亿元)
同比增长(%) 1-5月
(亿元)
同比增长(%)
合       计 5880.7  2.1  668.4  -9.0 
 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58.5  0.1  119.7  -5.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92.3  5.4  148.2  -10.6 
        房地产业 388.5  -4.0  40.1  10.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827.1  3.0  241.1  -12.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63.0  2.4  92.5  -18.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48.1  -3.2  18.4  31.0 

注:1.行业划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2.“利润总额”1-本月数据或者同期1-本月数据为负数时,不计算同比增长,相应位置标为“—”。

3.同比增长是利用统计范围内调查单位填报的相关指标“1-本月”以及“上年同期”数据计算取得。

4.合计项为执行《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全部行业数据,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服务业领域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2.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3.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所有符合统计范围的单位按照《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营业收入: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附件:2026年1-5月朝阳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