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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4月朝阳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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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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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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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
| 1-4月 (亿元) |
同比增长(%) | 1-4月 (亿元) |
同比增长(%) | |
| 合 计 | 4636.0 | 1.8 | 326.3 | -11.7 |
| 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678.5 | -1.0 | 91.2 | -11.9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257.1 | 5.5 | 112.8 | -2.8 |
| 房地产业 | 311.8 | -3.9 | 29.5 | 16.4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451.0 | 2.8 | 53.7 | -16.3 |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587.1 | 2.1 | 31.9 | -45.0 |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88.5 | -5.0 | 4.1 | 25.5 |
| 注:1.行业划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2.“利润总额”1-本月数据或者同期1-本月数据为负数时,不计算同比增长,相应位置标为“—”。 3.同比增长是利用统计范围内调查单位填报的相关指标“1-本月”以及“上年同期”数据计算取得。 4.合计项为执行《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全部行业数据,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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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业领域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2.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3.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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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采集渠道 所有符合统计范围的单位按照《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营业收入: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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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6年1-4月朝阳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