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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0月朝阳区规模以上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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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以上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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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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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收入合计 | 企业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
| 1-10月(亿元) | 同比增长(%) | 1-10月(亿元) | 同比增长(%) | 1-10月(亿元) | 同比增长(%) | |
| 第三产业 | 29505.0 | -1.7 | 28431.6 | -1.8 | 2818.5 | 18.6 |
| 其中:批发和零售业 | 16000.5 | -7.4 | 16000.5 | -7.4 | 708.0 | 27.5 |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717.8 | 24.8 | 1717.8 | 24.8 | 526.3 | 46.5 |
| 住宿和餐饮业 | 322.9 | -4.0 | 322.9 | -4.0 | 6.3 | -26.6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221.8 | 7.7 | 3204.9 | 7.7 | 402.1 | 49.8 |
| 房地产业 | 913.0 | -18.7 | 913.0 | -18.7 | 48.0 | -56.1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729.4 | 7.4 | 3694.0 | 7.5 | 883.6 | 1.0 |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787.7 | 11.5 | 1625.7 | 12.4 | 205.6 | 32.0 |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601.7 | 2.3 | 526.1 | 2.0 | 28.2 | -13.2 |
| 注:1.行业划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2.“利润总额”1-本月数据或者同期1-本月数据为负数时,不计算同比增长,相应位置标为“—”。 3.同比增长是利用统计范围内调查单位填报的相关指标“1-本月”以及“上年同期”数据计算取得。 4.合计项为执行《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全部行业数据,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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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产业领域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1.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 2.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 3.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4.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5.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6.年收入合计1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社会工作、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事业、民间非营利组织服务业法人单位。 7.年收入合计2000万元及以上的卫生行业事业、民间非营利组织服务业法人单位。 8.重点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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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集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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