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季度朝阳区地区生产总值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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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值(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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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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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生产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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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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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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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产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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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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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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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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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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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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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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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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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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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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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地区生产总值数据由北京市统计局统一核算反馈;增加值绝对额按现价计算,增速按不变价计算。
2. 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设管函[2018]74号),行业分类采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3. 因四舍五入原因,数据分项之和不等于总项,不做机械调整。
地区生产总值统计范围、资料来源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所有在我国(地区)经济领土内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经济单位都应该纳入地区生产总值(GDP)统计范围,即在我国(地区)经济领土内拥有一定的活动场所,从事一定规模的经济活动,并超过一定时期的经济单位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包括在中国(地区)的外企,但不包括各国驻华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