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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朝阳区规模以上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日期:2025-04-11 08:59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5年1-2月   

项    收入合计 企业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1-2月
(亿元)
同比增长(%) 1-2月
(亿元)
同比增长(%) 1-2月
(亿元)
同比增长(%)
第三产业 5417.4  -1.7  5244.8  -2.1  248.8  77.9 
  其中:批发和零售业 3016.3  -9.0  3016.3  -9.0  75.4  173.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33.9  52.5  333.8  52.5  49.5  -10.2 
        住宿和餐饮业 59.1  -5.3  59.1  -5.3  -3.1  0.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41.5  -0.1  539.9  -0.3  61.7  177.7 
        房地产业 162.8  -12.8  162.8  -12.8  15.2  -3.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92.1  12.6  687.0  12.5  43.4  195.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97.4  9.5  281.6  10.2  10.0  2.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8.4  -0.5  88.4  -0.3  -0.7  0.0 

 

注:1.行业划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2.“利润总额”1-本月数据或者同期1-本月数据为负数时,不计算同比增长,相应位置标为“—”。

3.同比增长是利用统计范围内调查单位填报的相关指标“1-本月”以及“上年同期”数据计算取得。

4.合计项为执行《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全部行业数据,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第三产业领域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1.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

2.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

3.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4.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5.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6.年收入合计1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社会工作、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事业、民间非营利组织服务业法人单位。

7.年收入合计2000万元及以上的卫生行业事业、民间非营利组织服务业法人单位。

8.重点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所有符合统计范围的单位按照《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收入合计:指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和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合计。企业营业收入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事业单位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指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按照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没有利润总额。

附件:2025年1-2月朝阳区规模以上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