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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3季度朝阳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日期:2024-10-24 12:02 来源:区统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项  目

 

 

单位

 

 

20241-3季度

 

 

同比增长(%)

 

 

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41012

 

 

7.0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住户调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住户,既包括城镇住户,也包括农村住户;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户,也包括以集体形式居住的户。调查对象按照常住地确定,既包括户口在本地的住户,也包括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一定时间(通常为半年)以上的住户。

二、采集渠道

住户调查采用日记账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基础数据。其中,居民现金收入与支出、实物收入与支出等内容主要使用记账方式采集。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住房和耐用品拥有量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及其他民生状况等资料使用问卷调查方式采集。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消费支出:指住户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用于消费品的支出和用于服务性消费的支出。根据用途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八大类。

附件:2024年1-3季度朝阳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