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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朝阳区城市居民收入特点简析

日期:2010-08-23 来源:朝阳区统计信息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近年来,朝阳区委、区政府采取一系列相关措施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途径,为居民增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0年1-7月朝阳区城市居民收入增速稳定,四项收入构成均有所增长,收入来源的结构得到优化。
 
据城市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1-7月朝阳区城市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为20282元,同比增长9.7%,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578元,同比增长9.3%。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增速保持平稳 收入结构优化
 
1-7月,朝阳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578元,同比增长9.3%,保持了今年以来平稳增长的发展态势。从家庭总收入构成看,四项收入均有所增长。其中,构成城市居民家庭总收入主体的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同比分别增长7.0%和13.1%,继续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同比增速分别高达72.8%和32.6%,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从去年同期的1.4%和1.2%增长到2.2%和1.4%.而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二者所占的比重之和从去年的97.5%下降到今年的96.4%,居民收入来源过分依赖于工资和养老金的状况在逐步好转,居民增收途径更加广泛,收入来源结构得到优化,为居民收入的持续、平稳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支撑作用显著
 
1-7月朝阳区城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4601元,同比增长7.0%;人均转移性收入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的提升影响继续得到较快的增长,1-7月朝阳区城市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4948元,同比增长13.1%。其中,人均养老金、离退休金为4458元,同比增长18.3%,对转移性收入增长的贡献率高达120.5%,是转移性收入大幅攀升的主要动力。工资性和转移性收入对家庭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85.6%,拉动家庭总收入上涨8.3个百分点,成为家庭总收入增长的绝对支撑力量。此外,自今年7月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800元提高到960元,将有效地带动朝阳区城市居民工资性收入的稳步增长。
 
三、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增势明显
 
随着今年国务院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36条”的颁布以及民间资本投资领域的逐步放开,朝阳区民营经济得到较快的发展,与此同时,从事民营经济的个体经营者的经营净收入也得到了较大的提高。1-7月朝阳区城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444元,同比增幅高达72.8%。1-7月,朝阳区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89元,同比增长32.6%,其中股息与红利及保险收益等理财性收入分别是去年同期的7倍和3倍,居民理财意识的增强以及储蓄存款的增多是其财产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虽然二者合计所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较小,但是由于其获得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二者对家庭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14.4%,成为居民增收的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