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强化全区统筹联动的工作机制,落实发展责任,严格监督考核,鼓励街乡加强税源建设。确保区级财政收入增长9%。
牵头领导:吴桂英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发展改革委王亚贵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区社会办、区农委、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完成时限:2月底前,将财政收入指标分解到各部门、街乡,并兑现2009年税源建设奖励资金;3月底前,进一步完善税源建设奖励政策;12月底前,加大走访力度,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指标顺利完成。
7.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
牵头领导:吴桂英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发展改革委王亚贵、区统计局王春平
协办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社会办、区农委、区金融办、区商务委、区投资促进局、工商朝阳分局、区地税局、区房管局、CBD管委会、电子城管委会、各街乡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8.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重点投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民生保障等领域;促进社会投资,突破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支持一批投资规模大、关联度高的产业项目,加快开工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确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1%。
牵头领导:吴桂英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发展改革委王亚贵
协办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市国土局朝阳分局、区环保局
完成时限:3月底前,分解固定资产投资指标,确定全年重点建设项目,加快办理前期手续;6月底前,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促进重点项目尽快落地;12月底前,确保政府投资计划全部落实,对即将完成的项目督促办理竣工相关手续。
9.积极发挥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投融资平台的作用,探索多种融资方式,统筹解决重大工程、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的融资问题。
牵头领导:吴桂英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发展改革委王亚贵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
完成时限:3月底前,确定全年融资方案,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确定贷款额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6月底前,争取在多渠道融资方面取得突破;11月底前,完成企业债券的发行工作,做好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监管。
10.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支持和服务体系,发挥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资金作用,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牵头领导:吴桂英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发展改革委王亚贵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各产业办公室、各功能区管委会、区工商联、区私个协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成第一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项目评审工作,研究制定企业信用评估体系设立方案;12月底前,完成第二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项目评审工作,力争启动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11.高水平编制“十二五”规划。
牵头领导:吴桂英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发展改革委王亚贵
协办单位:各委办局、各街乡
完成时限:6月底前,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初稿;12月底前,开展规划纲要论证,做好市、区规划衔接,提请区委审议。
12.促进双桥地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发展。
牵头领导:吴桂英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发展改革委王亚贵
协办单位:市药品监督局朝阳分局、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市国土局朝阳分局、定福庄传媒文化产业区管委会、电子城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促进双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初步思路;11月底前,做好市区规划衔接,制定促进双桥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发展具体措施,并提请区长办公会审议。
13.鼓励新能源领域的国际知名企业和国内先进企业在我区设立总部和研发中心。
牵头领导:吴桂英、阎军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发展改革委王亚贵
协办单位:区投资促进局、电子城管委会、垡头文化休闲产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新能源企业摸底工作;6月底前,拟定促进新能源产业聚集发展的初步思路;12月底前,制定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并提请区长办公会审议。
14.加强用能监督,鼓励重点耗能大户率先使用节能新技术。
牵头领导:吴桂英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发展改革委王亚贵
协办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水务局、CBD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落实5家试点企业进行改造;12月底前,进行改造验收。
15.健全重大项目审批联动机制,提高服务效率。
牵头领导:吴桂英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发展改革委王亚贵
协办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市国土局朝阳分局、区环保局、区监察局、区信息办
完成时限:6月底前,落实绿色审批通道机制,及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列入市绿色审批通道,对区绿色审批通道项目,组织召开项目联审会,加快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