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台地区以调整租赁合同为抓手规范集体土地资源运营管理

日期:2012-08-30 来源:朝阳区农委

    近年来,将台地区结合乡域规划的实施,以调整租赁合同为抓手,不断规范集体土地资源管理,整合运营、挖潜增效,提升了集体经济实力,促进了乡域产业的调整升级。2011年通过调整土地租赁合同,在2010年乡、村两级土地租金收入2564万元的基础上,新增租金3158.8万元,增幅达123%。2012年通过调整,又增加租金2000万元,增幅达35%。
    一、主要做法
    1、完善土地管理机制。一是健全管理机构。成立乡集体资产管理运营委员会和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土地资源为重点,对全乡集体资源资产运营实施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指导、全程监督,做到存量数字化、变量规范化和洽商标准化。二是建立管理台账。以土地租赁合同为重点,深入推进全乡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工作,通过乡、村两级联合调查,实地测查等方式,准确掌握每份合同的详细情况。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出台《土地资产租赁管理办法》、《使用村集体土地支付土地租金的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土地资源管理。
    2、调整土地租赁合同。参照市场价格,对未到期且租金明显不合理的土地租赁合同进行调整,提高租金价格。对到期合同不再续租,整合腾出的土地,变出租土地为经营资产。按照“腾笼换鸟”的思路,淘汰低级次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如驼房营村利用调整腾退出的土地,新建京客隆商业项目,由村委会投资建设,委托京客隆集团经营。该项目每年将获得租金收益1000万元,安置本村劳动力50人。
    3、统筹乡、村土地利用。一是明晰乡、村两级土地收益。依据《使用村集体土地支付土地租金的管理办法》,与各村委会签订《将台乡使用村集体土地确认单》,解决乡、村开发土地收益分配问题。二是统筹规划全乡集体土地资源使用。打破各村地域限制,选准选好产业项目,坚持扩大增量与提升存量并重,对经济效益好、集体收益高、安置就业量多、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产业项目,在土地规划使用上给予一定倾斜。
    二、下一步工作
    1、强化土地租赁管理。凡是乡集体单位和直属企业占用集体土地的,一律支付租金。结合市场行情,以东五环路为参照确定租金额度,且每两年递增5%。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针对多年形成的征而未建土地,给予村集体一定补贴。
    2、整合绿地资源发展绿色休闲产业。巩固提升以将府公园为主体的绿化成果,立足现有农业资源和绿地资源,通过增加科技、文化内涵,促进农业与文化创意等产业的结合。发展绿色休闲产业,推进贝晶国际马球俱乐部项目建设,筹划北京茶博园项目。
    3、推进土地与产业规划双调整。按照“新发展一批,转型升级一批,拆除腾退一批”的思路,认真调研各村集体产业、集体租赁地块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土地与产业规划调整方案。从2013年起,重点推进东八间房村的规划调整,坚决拆除违法建设,腾退一批低级次产业,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全乡统筹,加快推进将台商务楼、国际高端跑车展示中心、4D影院和燕都一号商业综合楼项目,升级改造亮马收藏品市场和枫花园电影电视文化创意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