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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专家评审会通过
日期:2011-09-06 来源:国土朝阳分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1年8月19日,朝阳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专题评审会在市国土局召开。会议由张维副局长主持,市规委等五个主要委办局相关人员以及董黎明等三位专家参会。
会上,专家组一致认为朝阳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思想明确、规划思路清晰;与朝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进行了较好的衔接,基础工作扎实,文字、图件等内容齐全,技术路线合理,规划成果具有一定的深度;规划妥善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在加强耕地、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的基础上,保障了建设发展的必要用地要求,主要用地指标符合区级规划分解下达的要求;符合朝阳区区位特点,予以通过。
张维副局长对朝阳区乡级规划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规划方案结合朝阳区高度城镇化的特点,与上位规划有着紧密的衔接。同时建议朝阳分局对基本农田和耕地情况进行进一步落实,并要求朝阳区结合各委办局意见修改完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早报批。
会上,专家组一致认为朝阳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思想明确、规划思路清晰;与朝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进行了较好的衔接,基础工作扎实,文字、图件等内容齐全,技术路线合理,规划成果具有一定的深度;规划妥善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在加强耕地、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的基础上,保障了建设发展的必要用地要求,主要用地指标符合区级规划分解下达的要求;符合朝阳区区位特点,予以通过。
张维副局长对朝阳区乡级规划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规划方案结合朝阳区高度城镇化的特点,与上位规划有着紧密的衔接。同时建议朝阳分局对基本农田和耕地情况进行进一步落实,并要求朝阳区结合各委办局意见修改完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早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