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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使用权人陈海建土地证废止的公告
日期:2011-03-07 来源:国土朝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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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协执(2010)执字第6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土地使用权人陈海建位于朝阳区裕民路12号2号楼B506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已依法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京市朝私国用(2006出)第1880200号。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该《国有土地使用证》现公告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