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执(2010)执字第793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土地使用权人安晨位于朝阳区望京西园三区325号楼乙1101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已依法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京市朝私国用(2003出)第2360124号。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该《国有土地使用证》现公告予以废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