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
京(朝)政地征[2009]13-1号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依2009年3月26日的征地补偿安置公示(京朝地征[2009]4-1号)结果拟定的征用土地方案,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09]67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将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建设单位: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朝阳分中心,建设项目:朝阳区金盏金融服务园区先期开发区域1号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土地用途:建设用地、代征道路用地、代征绿化用地、代征水域。
二、 征用土地位置(附图):
东至:温榆河大道 南至:金盏服务区七街
西至:楼梓庄东路 北至:楼梓庄大街
附图(带地形的勘测定界图)
三、 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朝阳区金盏乡楼梓庄村集体土地41.5094公顷 (622.65亩)
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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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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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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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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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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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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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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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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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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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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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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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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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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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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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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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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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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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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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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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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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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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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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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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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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费共计27707.48万元。安置农业人口485名;其中超转人员134名,劳动力319名由北京恒信达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北京市人民政府[2004]148号令有关规定进行安置。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
征地公告
京(朝)政地征[2009]13-2号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依2009年3月26日的征地补偿安置公示(京朝地征[2009]4-2号)结果拟定的征用土地方案,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09]67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将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建设单位: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朝阳分中心,建设项目:朝阳区金盏金融服务园区先期开发区域1号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土地用途:建设用地、代征道路用地、代征绿化用地、代征水域。
二、 征用土地位置(附图):
东至:温榆河大道 南至:金盏服务区七街
西至:楼梓庄东路 北至:楼梓庄大街
附图(带地形的勘测定界图)
三、 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朝阳区金盏乡曹各庄村集体土地0.4896公顷 (7.34亩)
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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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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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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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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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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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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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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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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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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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96
|
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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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费共计326.63万元。安置农业人口3名;其中超转人员1名,劳动力2名由北京恒信达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北京市人民政府[2004]148号令有关规定进行安置。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