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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种大病医疗报销比例提至75%

日期:2013-03-25 来源:平房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3月14日,平房地区乡科教文体办召开地区2013年新农合工作动员会,科教文体办主任施丽立在会上讲到。平房地区对第一诊断为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肾透析)、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甲亢等15种大病参合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将提高至75%。此外,今年新增北京华德眼科医院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范围不变,仍为具有平房乡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必须同时参加大病统筹和基本医疗。
    其中大病医疗实行区办区管。筹资标准每人每年740元,其组成为:市区财政410元,乡财政180元,村集体110元,个人40元。基本医疗也实行区办区管,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70元,其组成为:市区财政190元、乡财政80元、村集体80元、个人120元。另外,享受本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五保户、优抚对象、95岁以上老人、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五类人员,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出资部分由区财政给予资助。3月25日前要完成大病医疗和基本医疗的宣传、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录入及资金收缴入库工作。会上,平房村、黄渠村、石各庄村、姚家园村的村委会负责人以及平房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工作责任书,乡政府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纳入村级领导班子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