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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局四项措施促进新农合工作再上新台阶

日期:2013-03-11 来源:区卫生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是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做到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参合人员医药费用补偿。在基金筹集、拨付、管理、使用和存储等各个环节,做好各部门之间有效衔接,按照制度规定管理好基金。继续坚持新农合基金使用公示制度,定期在区、乡、村显著位置,公示基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二是多措并举,严控基金不合理支出。继续对住院费用进行严格审核,同时加大对大额病历检查力度。要求各乡政府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大对基本医疗费用审核检查力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有条件的乡政府可以与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三是做好政策宣传,按时完成参合工作。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工作,让广大参合人员及时了解报销政策,报销流程等,提高他们自觉自愿参合意愿。乡政府要通知到每一家、每一户,保证每一个农民参合。四是加强日常管理,提升为农民服务水平。明确各级岗位人员职责,规范服务流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要加大管理和经办人员政策与业务培训力度;加强对新农合专职人员的考核工作,保证参合人员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按时支付报销。对不能胜任新农合工作人员应解除劳动关系,确保新农合工作有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