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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在全市率先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调整工作
日期:2012-02-15 来源:朝阳人大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自2012年1月起:一是参保人员筹资标准由720元调整为820元,增加的100元资金由区财政承担。二是住院起付线由3000元调整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1300元;封顶线由17万元调整至18万元。三是门诊起付线调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不低于50%;二三级医院起付线550元,报销比例不低于35%;门诊封顶线不低于3000元。2012年,我区将有11.75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该政策,区财政预计负担464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