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区审计局>>审计局公告

关于朝阳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21-09-30 17:14 来源:区审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1年8月10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朝阳区审计局局长 战春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区审计局对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各项决策部署,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力做好2020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一是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把讲政治贯穿谋划审计工作、履行审计职责、开展审计项目全过程,坚持用政治眼光分析问题,在经济监督中体现政治导向、政治要求,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政治领悟力。二是持续加强成本绩效审计工作。出台《朝阳区审计局加强绩效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强化制度引领作用,将绩效理念贯穿到每个审计项目之中。坚持将成本绩效作为审计项目立项的依据,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方案中突出绩效审计重点,强化对重大投资项目执行、重点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的绩效审计。三是持续加大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坚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审计的奋斗目标。紧扣社会矛盾主要变化,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的问题,加强审计监督,将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坚持系统观念。自觉把审计工作融入朝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审计工作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积极推进研究型审计,注重从宏观视角和全局层面谋划审计项目、提升审计质量、运用审计成果。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有关决议,全面落实“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07,754万元,支出5,033,9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87,859万元,支出2,260,69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980万元,支出14,16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7,327万元,支出46,622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区级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的规定。区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财政政策,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到位率较低。一般公共预算年初下达到部门的比率为57.91%,主要原因是政府专项占一般公共预算金额的比例较高。

(二)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不够到位。对360个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查,有23个项目未严格按照设定目标开展自评,有的以定性指标评价原定量指标,有的只对已完成的指标进行评价,还有的项目自评内容不完整,部分指标内容缺失。

(三)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未有效衔接。由于项目启动晚或方案调整,8个政府投资项目预算金额24,898.77万元,当年支出2,600.33万元,预算执行率低于20%。截至2021年5月末,有46个由2020年政府专项追加到部门的专项资金仍未支出,涉及预算资金6,090.1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全区一级预算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在对全区66家一级预算单位进行数据审计的基础上,重点选取16家一级预算单位和13家二级预算单位开展现场审计。从审计情况看,相关预算单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精准。5个单位的其他收入未编入预算,涉及金额3,791.4万元。36个单位少编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1,244.07万元。31个单位少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涉及金额11,289.28万元。28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细化,涉及金额50,785.62万元。

(二)预算执行有待加强。9个单位非税收入、结余未上缴区财政,涉及金额9,176.51万元。12个单位部分项目执行率低或未执行,涉及金额19,544.11万元。4个单位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 涉及金额450.06万元。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6个单位超结算起点支出现金,涉及金额192.28万元。5个单位支出审批手续不完备,涉及金额2,841.5万元。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养老和救助等重点民生保障资金绩效情况。重点对8家单位和21个服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9-2020年朝阳区共投入养老、社会救助、助残、殡葬等民生保障专项资金146,077.29万元,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政策要求,在提高民生福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审计发现,一是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缺少补助资金退赔机制,资金效益性、效果性发挥不足。12家养老服务驿站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租金上涨等事项为由撤站或停业,涉及补助资金共计451.53万元。二是部分养老服务驿站多申领补贴资金。13家养老服务驿站通过虚报服务记录等方式,多申领107人次补贴资金。

(二)部门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运维情况。重点对8家单位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8-2020年朝阳区共安排信息化专项资金92,526.52万元,相关部门建立了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完成了“十三五”指标任务,为全区提供了信息技术支撑。审计发现,一是部分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不高。抽查发现,2家单位16个系统使用时间不足2年即停用,涉及资金893.64万元;3家单位5个信息化项目长期未完工,涉及资金 956.48万元;2家单位开发的2个系统部分模块无法使用。二是部分单位信息化系统或平台建设项目未纳入区信息化主管部门立项审核管理,缺乏统一监管。

(三)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对12家单位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有效动员社会力量,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审计发现,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不高。2家单位支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共计17.85万元,1年后项目仍未开展;个别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次数及人数不达标,未达到预期效果。

(四)基层治理预算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重点对7家单位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朝阳区2018年至2020年8月安排民生家园建设专项资金、社区公益事业补助经费、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和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等四项基层治理资金共计204,824.66万元,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基层治理工作要求,建立基层治理工作制度,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群众水平。审计发现,一是基层治理部分专项补助资金未按规定拨付。2019年,区财政局以每个社区8万元标准安排社区公益事业费,与相关文件按照社区居委会规模标准拨付的要求不符。抽查3个街道发现,应拨付资金482.98万元,实际拨付256万元。二是个别项目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发生变更事项无洽商记录,涉及金额115.65万元。1个社区公益项目在项目实施及经费支出等环节,居民参与度不高。

(五)路侧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建设及使用情况。重点对2家单位及20余条道路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为缓解停车难问题,我区在2018-2020年共投入资金15,281.96万元,建立市级统筹、区级主责、街乡执行的三级停车管理机制,出台《朝阳区路侧停车管理改革方案》等制度,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了122条道路11,167个路侧停车位建设和管理任务,部分解决了市民群众停车难的问题。审计发现,一是项目未按期完成。第1期路侧停车项目计划2018年12月完成,实际2019年6月竣工;第2期项目计划2019年11月完成,实际2020年6月竣工。二是部分车位使用率有待提高。抽查发现,由于停车位较偏远等原因,2条道路的停车位日间使用率仅为19.54%。

四、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市审计局统一要求,对减免社会保险费、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和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审计。结合年度审计项目安排,对东西部扶贫协作与对口支援、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落实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推进等全区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审计。从审计结果来看,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效推动各项工作,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等情况较好。

(一)东西部扶贫协作与对口支援情况。重点对5个受援地区进行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我区高度重视扶贫协作与对口支援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实现街乡参与结对帮扶工作全覆盖,助力受援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存在4个帮扶项目资金结余未及时统筹使用,涉及金额共计67.2万元。

(二)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落实情况。重点对2家单位和27所幼儿园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围绕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集中力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引导鼓励非教育部门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或利用自身教育资源增设普惠学位,普惠率得到大幅提升。审计发现,部分幼儿园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1所幼儿园未将结余资金9.98万元上缴区财政。相关主管部门未按实际需求向9所幼儿园配置教学设备,导致部分设备闲置。

(三)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推进情况。重点对14家单位和33个社区进行审计。2018-2020年我区共计投入资金46,509.56万元,计划实施老楼加装电梯1,224部。截至2020年底,已完成电梯安装730部。审计发现,对加装电梯工作的统筹力度还需加强,部分加装电梯工作需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同步实施或需进行电力增容改造。

五、国有资产和资源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企业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项目,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相关部门单位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管理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管理绩效有待提高。5个单位30件资产闲置,涉及金额40.39万元,2个单位12处房产空置,涉及面积2,943.03平方米。4个单位盘亏128件固定资产,涉及金额353.22万元。二是资产核算不及时、不准确。8个单位327件固定资产未粘贴条形码,账实不符,涉及金额1,664.42万元。3个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固定资产动态系统价值不一致。三是相关制度未得到执行。5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定期清查盘点。3个单位22件固定资产无法使用未进行报废处理。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审计4家国有企业,从审计情况看,相关企业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稳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4家企业部分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或程序倒置。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2家企业清产核资等未履行报区国资委审批或备案程序。4家企业不同程度存在与关联方之间相互无偿使用资产、欠收租金或部分房屋出租价格低于市场价等影响国有资产收益的情况。三是部分企业会计信息不真实。3家企业存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账务核算、资本化支出费用化等问题。1家公司少确认收入178.9万元。四是对被投资企业管理不规范。3家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监管不到位,被投资企业存在费用报销审批程序不规范和利息收入确认不及时、不完整等问题。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朝阳区森林资源现状和4个地区办事处8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朝阳区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积极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森林面积稳步增长,区域生态品质不断提升。相关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市区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较好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森林资源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朝阳区毛白杨和柳树的数量多、密度大,导致春季杨柳飞絮。二是水资源管理不到位。1个地区河岸存在堆放建筑垃圾情况;2个地区个别沟渠断面考核未达标;1个地区2处自备井未经审批,私自取水。

六、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对黑臭水体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等12个项目进行审计,涉及投资资金301,401.94万元。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8个街乡128个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开展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总体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程项目投资成本控制不严。12个审计项目共审减工程费用18,468.5万元,平均审计核减率为7.6%。审减原因主要为多计工程量,工程单价偏高或重复记取费用等。二是部分项目投资管理水平尚待提升。部分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实施过程中调整事项较多;个别道路及相关建设项目未按计划时间完工;个别项目绿化工程树木种植密度过大,致部分树木枯死。

七、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查出的财政资金沉淀闲置等违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决定书12份,要求相关单位予以上缴;对管理不到位问题,已提出针对性建议,帮助有关部门找准问题症结;对涉及体制机制问题,已建议主管部门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统筹推进解决。截至2021年7月中旬,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已上缴财政资金6,989.34万元,修订完善71项制度。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落实。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积极督促整改,区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八、审计发现问题原因分析和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绩效理念有待增强。部分部门单位尚未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思想,未将绩效贯穿财政资金管理全过程,资金沉淀闲置等问题仍有发生。二是主体责任仍需落实落细。一些政策和措施执行不到位,效果不够明显,存在一些重点项目和任务推进缓慢的情况。三是国有资产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识薄弱,对政策法规研究不透彻,账务处理不及时或不准确,资产管理较为粗放。四是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的监管不到位。部分单位财经法纪意识淡薄,内部控制缺失,管理能力滞后,工作人员能力不适应、难以精准把握和落实政策要求。为此,审计建议:

(一)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对于预算未执行和结转结余形成的存量资金、单位账户长期沉淀资金应及时进行清理、统筹安排;强化预算约束力,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科学编制财政收支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下达率,规范各部门、各单位支出事项和内容。

(二)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强化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支出、重大项目的绩效评价和成果应用,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衔接,确保信息联通共享,准确完整地反映资产价值。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定期开展清查盘点,完善内控、强化责任,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四)压实责任促进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建立健全推动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推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落细,促进政令畅通。围绕“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加大对民生项目和资金的推进力度,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五)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和审计整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落实《北京市内部审计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预算约束,严守财经纪律,严控运行成本。深入落实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切实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源头治理,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从源头入手,建立健全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对违反财经法规多发问题、共性问题,加强分析研判;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财会业务培训和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