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区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8月15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朝阳区审计局局长 战春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区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在审计工作中,区审计局准确把握审计工作定位,不断创新审计理念,坚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通过完善审计对象库,制定《审计全覆盖工作方案》,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动审计全覆盖。2019年,首次实现对区级64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全覆盖。始终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将绩效内容贯穿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重点专项等审计项目的全过程,积极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着力促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紧盯民生项目、民生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通过多视角分析、多专业融合和多技术运用的审计方式方法,扎实开展民生审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坚持科技强审,着力推进大数据审计。出台《区审计局大数据审计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完善数据采集和定期报送机制,加大数据集中力度,推进数据标准化工作,采集的数据已涵盖全区所有预算单位;积极推动数字化审计模式在财政、民生、国资国企等审计领域的实践应用,开展大数据分析。持续深化审计整改工作,发挥审计监督的“经济体检”作用,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制定《区审计局审计整改检查办法》,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审计整改落实。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加强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抓好“三件大事”、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减量精治优环境”为工作主线,积极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2018年,财政收入实现了较高质量的增长,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3.68亿元,同比增长5%,稳居北京市十六区首位。财政及相关部门围绕重点任务,加大资金统筹和投入力度,非首都功能疏解、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水平、城乡一体化进程、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有序推进。总的看,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36,8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支出5,632,1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4.2%(含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66,5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支出1,153,170万元,完成预算的75.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5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8.5%,支出13,3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4,7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3.7%,支出38,573万元,完成预算的86.5%。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区土储资金管理方式由“即收即返”改为根据项目需求拨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农民转居人数少于预期。从审计情况看,区级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的规定;区财政局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保障能力,加快财政支出进度,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预算安排不科学,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部分资金安排与实际需求衔接不够。2018年区财政局安排无煤化、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装修经费等4个专项资金21,711.5万元,年末结余13,695.81万元,预算平均执行率36.92%。
二是部分资金安排未充分考虑上一年度支出执行情况。购买投资促进社会化专业服务和养老服务配套设施购置及产权办理经费2个专项2017年预算执行率为35.35%,2018年继续安排上述2个专项资金2,550万元,执行率仅为6.07%。
(二)政府基本建设专项投资计划编制不规范,且资金拨付审核不严
一是2018年政府基本建设专项年初预算安排233个项目,预算资金共计86亿元,年末结转22.26亿元。其中: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周边配套道路征地拆迁等54个项目因不具备实施条件,资金全部结转,涉及15.67亿元; 区农村地区19个垃圾中转站建设等13个项目年末结转率超过80%,涉及5.32亿元。
二是基本建设专项资金超范围列支应纳入部门预算的城市治理咨询论证费、投资项目管理平台改造等费用,涉及资金290.52万元。
(三)绩效管理基础工作仍然较薄弱
一是预算单位绩效目标未填写或填写不完整。10个资金额度超过500万元的重点项目未填写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51个项目未填报绩效产出指标;38个项目未填报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指标。
二是预算单位填报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普遍存在量化指标偏少、定性指标偏多,可考量性较差的情况。
(四)对部门预算编报审核不到位
一是9个预算单位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将非税收入用于弥补经费不足作为项目申报理由,涉及资金227.8万元。
二是20个预算单位147个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项目未编政府采购预算,涉及资金14,344.85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反映28个一级预算单位和10个街乡的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基本能遵守财经法规,部门预算管理不断加强,预算执行总体较好,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所提高,决算草案编报基本符合相关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预、决算编制不规范
11个部门及9个所属单位135个预算项目申报理由和总体目标填写内容相同,涉及21,856.94万元;3个部门81个预算项目未编制项目申报书或申报书填写不完整,涉及40,090.88万元; 2个部门6个预算项目因预算编制不科学,致项目未执行或执行率偏低,涉及83万元;1个部门其他收入未编入预算,涉及1,025.89万元。6个部门决算报表数据与财务账面金额不一致,相差1,170.81万元。
(二)部分财政性资金沉淀闲置
6个部门及3个所属单位利息等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涉及718.2万元;3个部门及3个所属单位专项资金结余未按规定上缴,涉及1,253.21万元;5个部门及1个所属单位实有账户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涉及925.42万元。
(三)部分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15个部门及3个所属单位购买物业、法律咨询等服务未执行政府定点采购,涉及589.62万元;4个部门保洁及绿化服务等未执行分散采购,涉及731.99万元;4个部门及1个所属单位购买服务未执行公开招投标,涉及7,028.02万元。
(四)部分单位资产及合同管理不规范
5个部门固定资产闲置、盘亏,涉及251.67万元; 3个部门固定资产账账不符,涉及379.2万元。7个部门及2个所属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款项,涉及871.24万元;2个部门及6个所属单位45份合同签订时间晚于合同执行时间,涉及2,400.96万元;3个部门部分业务未签订合同协议,涉及3,050.04万元。
按照审计全覆盖工作部署,区审计局通过统一工作方案、统一取证、统一报告、统一整改等要求,对36个一级预算单位开展了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自查自纠工作,持续加强对内部审计质量的监督和指导。检查结果表明,部分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细化、决算数据与账面金额不一致、利息收入未按规定上缴等问题。
三、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和安排,区审计局按季度开展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对“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推进,政府债务管理,冬奥配套工程建设,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等进行了跟踪审计。从跟踪审计结果来看,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政府债务管理符合相关要求,冬奥配套工程进展顺利,积极排查政府部门和区属国企拖欠企业账款的情况,不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力度。此外,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决策部署进行了审计。
(一)扶贫审计情况。对区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与对口支援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我区认真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与6县1团建立了对口帮扶结对关系,明确了2018—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目标、帮扶重点和职责分工,并积极推进各项任务,助力受援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但部分帮扶项目进展缓慢,截至2018年末,当年区级部门及33个街乡实施的43个帮扶项目中,14个未开工、12个未完成,主要原因为受援地区原确定项目不能实施,临时调整变更等。
(二)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审计情况。重点开展了6个地区办事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结果表明,相关乡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污染防治工作。但也发现,4个乡部分沟渠存在黑臭水体或垃圾现象,3个乡存在未经审批侵占林地或占用土地的行为。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创新养老服务发展思路,探索建立区、街乡、社区(村)“1+43+N”的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乡级养老照料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已建成照料中心37家、养老驿站129家。但在养老服务体系制度建设上还需进一步完善,照料中心、养老驿站考核评价机制不具体,居家养老服务缺乏统一质量标准,养老驿站退出机制未建立。照料中心建设还未实现全覆盖,截至2018年7月,7个街乡因辖区内资源、空间等原因,未建立照料中心。部分养老驿站服务功能不全,抽查16家养老服务驿站,存在未开展日间照料、助餐、健康指导等服务。
四、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疏解非首都功能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5个部门、10个街乡2018年疏解非首都功能相关重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总的看,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疏解非首都功能工作部署,各专项行动基本完成。但还存在相关资金和中介机构管理不够规范和不够严格的问题:1个乡未及时向区财政退还已享受其它政策补助的疏解资金2,257万元;3个乡存在建筑物及附属物未完全拆除即申请疏解资金尾款533万元;1个市场业态调整未达标,仍获财政资金补助109万元;部分疏解点位未完成拆除,却通过中介机构 “场清地净”标准的测绘复核。
(二)环境整治提升资金审计情况。对区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了7个街乡。背街小巷环境提升工作于2017年启动,分三年实施,计划实施环境提升街巷716条,截至2018年9月,已完成336条。审计结果表明,我区积极开展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工作,通过实施规范广告牌匾、整治架空线、维修道路等环境整治工程,背街小巷环境得到改善。审计发现,整治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计划对284条区属道路开展路面整治,但110条道路因路况良好、设计调整等原因取消维修。项目统筹实施不到位,造成道路重复施工,4条道路竣工后,因交通综合整治和架空线入地施工,对部分人行步道或道路铺装进行拆除。整治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个别已完成整治的背街小巷还存在架空线混乱,或部分外立面和道路破损等现象。
(三)河道治理审计情况。重点对2016-2018年区管主干河道治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区水系河道189条,总长454公里,其中:市管8条、区管30条、乡管151条。审计结果表明,我区通过消除防汛隐患、黑臭水体治理和水生态景观综合治理等工作,积极推动河道治理,污染物浓度降幅较大,水质已有明显改善,防洪排涝能力得到提升。审计发现,乡管沟渠治理与后续管理养护未建立衔接机制,区水务局对乡管沟渠治理后,未与相关乡政府建立交接机制,水务设施后续管护责任无法有效落实。已治理河道受拆迁等周边环境影响,部分河道边坡损毁,或水体受到污染。
(四)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工程实施审计情况。2018年,北京市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提出,到2022年,全市新增森林绿地湿地面积100万亩,其中我区将完成造林任务4.8万亩。此次重点对2018年区绿化局实施的城市公园、小微绿地、道路景观提升,及6个乡实施的9个绿隔公园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我区认真落实新一轮平原地区造林计划,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建设总体方案和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推进造林任务。审计发现,土地整理管理不规范,5个乡实施的公园土地整理项目未明确具体的施工内容及技术要求,土地整理后未达到种植条件,后续绿化施工还需进行二次土地整理,造成重复投资。部分项目因拆迁工作未完成,影响造林任务按期完成,涉及面积约166亩。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对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工程等6个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对广华新城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从审计结果看,相关建设单位较好的履行建设程序。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工程项目多计工程费用。6个决算审计项目共审减工程费用7,703.55万元,平均审计核减率为6.2%,审减原因主要为多计工程量,工程单价偏高或计取工程建设其他费不合规。
二是项目招标管理不规范。2个项目部分工程未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或未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
三是参建单位未认真履职。2个项目因建设单位对竣工图审核不严,造成部分工程竣工图与已完工现场不符;3个项目工程结算因监理、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审核质量不高,审计核减率均超过8%。
结合审计项目对10个街乡24个环境整治等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其中:7个项目多支付工程价款共计1,828万元;7个项目未按规定履行公开招标或分散采购程序,涉及3,810.51万元;2个项目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
六、区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主要对2家国有企业开展了资产、负债、损益及运营情况的审计,并延伸审计部分所属单位。从审计情况看,2家国有企业能够履行主要职能,基本完成了企业经营目标和区国资委考核指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2家企业重大房产出租事项未向区国资委履行报告程序。1家企业部分房屋出租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价格调整机制等事项,委托代管的79套住宅被代管物业公司私自出租。
(二)财务管理不到位。1家企业账务处理不规范,1家企业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
(三)企业转型发展未取得预期效果。1家企业部分重点项目和新业务板块推进不畅,以传统业务为主的经营格局短时间内难以打破。1家企业拓展业务经营领域,但对外投资收益不佳。
七、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查出的结余资金未上缴等违规问题,区审计局依法下达了审计决定,要求相关单位予以上缴;对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涉及体制机制问题,已建议相关部门统筹研究解决。
截至2019年6月底,相关被审计单位已按审计决定上缴财政资金2,330.37 万元,减少工程投资4,908.16万元,修订完善46项制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区级有关单位正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审计整改。
按照《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和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区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八、审计建议
(一)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理念,深入推进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强化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和规范性,做好项目论证评估和前期准备,继续细化预算编制水平。加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的绩效评价和成果应用,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加强对疏解整治促提升、大尺度绿化、民生福祉等重点领域的管理,着力分析制约工作推进中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确保重大项目、重点任务有序完成,资金高效合理使用。对涉及多部门、多街乡共同实施的重点工作,牵头部门要制定统一工作标准,并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国有企业要完善重大事项的决策、监管机制,加强内部风险控制,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加强政府投资管理
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论证工作,提高政府基本建设专项投资计划的科学性,并做好政府基本建设专项投资计划与预算资金安排相衔接的有效举措。加强项目建设监管,严格工程结算审核,规范招投标程序,不断提高政府投资绩效。加强对中介机构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通报机制,引导第三方中介机构更好服务政府投资工作。
(四)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切实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机制缺陷、制度漏洞,从源头入手,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对违反财经法规多发问题,共性问题,加强研判,及时组织专项整改。继续加强财经纪律培训和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