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企业新参保登记

日期:2019-07-18 来源:区社保中心

    一、申请条件及受理范围

    非企业用人单位,需在成立30日内向注册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加社会保险。

    二、办理流程

    (一)签订银行缴费协议(需咨询开户银行,若无需签订,则可跳过此流程。)

    (二)网上登记单位信息

    非企业用人单位需在成立30日内向注册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加社会保险。以下两个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推荐使用)单位信息网上申报,登陆“社保网上平台”,点击进入“新注册单位开通网上服务”页面,选择“初次登录”-“非企业”,录入单位信息并提交。申报成功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并加盖公章。

    方式二:登录“社保网上平台”通过“下载专区”─“程序下载”─“五险合一采集软件下载”下载“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及最新程序补丁(以下简称“社保企业版”),点击“单位预登记”进入“单位信息录入”模块录入单位信息。再点击“单位预登记”进入“单位信息查询”模块生成单位登记数据报盘文件,将以上数据文件保存到移动存储介质,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并加盖公章。

    选择“银行缴费”途径的单位,还需要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下载专区”-“表格下载”-“社会保险登记”,下载、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协议》(PDF文档)2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经办机构审核材料

    参保单位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成立证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相关材料及数据准确性。经办机构窗口审核通过后在《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上签字盖章,留存原件1份,返还参保单位1份,参保登记工作完成。

    取消《银行开户许可证》审核环节。

    三、办理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单位加盖公章);

    2.单位成立相关证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含18位统一信用代码);

    3.与合作银行签订的银行缴费协议复印件1份;

    4.《北京市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协议》一式2份(单位加盖公章)。

    四、办理地点及是否网上取号

    1.办理地点

    社保中心本部

    地址: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社保中心3层业务受理科经办服务大厅

    酒仙桥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朝阳区酒仙桥路2号格兰维森商务楼3层317室

    CBD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SOHO尚都北塔4层2458号

    双井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朝阳区西大望路15号外企大厦B座6层

    2.是否网上取号

    是。需网上预约朝阳区社保中心或各分中心征缴业务“普通”号。

    五、办理时间

    全月(工作日)9:00 -17:00办理。

    六、联系电话

    53918500

    七、注意事项

    1.不能在网上自助开通社保网申服务功能的企业,参照此流程办理登记,但无需提供营业执照。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社保登记号均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可直接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银行约定银行缴费方式,并签订《银行代扣协议》;如未约定缴费方式,则无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将影响单位和个人权益。

    3.网上登记录入单位信息时,非必录项参统方式“新成立”、所属行政区县“朝阳区”也须录入,其他非必录项请参照填写指导。录入完毕后与各项资料核对是否一致,如有错误,需在网上申报栏内修改、保存、提交。

    4.以上报表及所需材料复印件均为A4规格(不能使用重复利用纸张),复印件内容清晰可见,报表须逐页加盖公章(骑缝章无效),公章要求加盖清晰、完整、无重叠,报表不得涂改。报表内容需机打或者使用黑色签字笔手工填写。

    5.审核登记时建议携带公章,避免往返。

    6.如有特殊情况请携带相关材料至业务柜台咨询。

    八、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号令)

    九、办理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