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
一、申请条件及受理范围
新注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在办理企业注册的同时,即完成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已实行“五证合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如发生用工行为,可随时在网上填报单位信息,自助开通社保网申服务功能。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填报单位信息
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均全程网上办理无需到经办机构审核:
方式一:“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进入“在线办事”页面,选择“北京市企业e窗通服务平台”,在办理企业注册的同时,即完成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方式二:2020年3月前实行“五证合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可选择网上自助开通社保网申服务功能;
1.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路径: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点击"社保网上服务"),选择“系统登录”中的 “单位业务”点击“登录”,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扫描二维码登录网上申报系统。
2.开通社保网申服务功能后,企业可自助登录平台申报各项业务。
已完成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若需办理增员业务,可参见“社会保险登记”类中“在京已参保职工社保关系增员”业务办事指南。
(二)与税务部门签订缴费协议
参保单位在社保部门完成参保登记工作后,需在电子税务局或社保税务窗口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1)如签订的三方协议既缴纳税款又缴纳社保费款,可使用电子税务局签订;
(2)如签订的三方协议仅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需至朝阳社保中心或各分中心税务窗口签订
三、办理材料
无需现场提交材料。
四、办理地点及是否网上取号
企业网上办理,无需到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间
每月4-25日,6:00-22:00。
六、联系电话
53918500
七、注意事项
1.企业在办理此业务时,如提示“无工商信息”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自助开通社保网申服务功能的,需预约朝阳区社保中心或各分中心“综合业务”号并携带办理材料到现场办理。办理流程同“非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
2.企业办理银行开户后,申报银行缴费途径变更,具体流程见“办事指南”-“单位缴费途径及银行信息变更”。如未填写银行帐号等信息的企业,在办理职工新参保或转入业务前,需先按申报银行缴费途径变更流程到现场补齐信息。
3.企业应确保各项信息申报无误,并每月核对是否缴费成功。
八、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号令)
九、办理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