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报月报补缴
日期:2020-07-01 来源:区社保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申请条件及受理范围
2011年7月之后社会保险月报欠费的单位,欠费超过2个月(含)按本流程办理。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补缴(缴费途径为“银行缴费”,已开通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功能的单位,采用此方法补缴)
1.单位可通过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查询系统”,点击“职工单位申报”,进入“单位月报补缴”模块。
2.点击“查询”,勾选补缴月份,点击“查询结果详情”,选择查看三险、医疗(含生育)明细,无误后点击“返回”。
3.点击“月报补缴申报确认”,操作完成,系统提示“业务操作成功”。
4.用人单位可在业务办理当天通过协议银行进行扣缴,或通过其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开户行柜台,晚20:00前通过网上银行缴费,次日查询到账情况;如补缴款项未到账,则需重新操作。
(二)到经办机构补缴
单位可到中心或各中心办理月报补缴业务,需提供统一信用代码或原组织机构代码,并当天缴费。
三、办理材料
无
四、办理地点及是否网上取号
(一)网上申报补缴
网上办理,无需到经办机构办理。
(二)到经办机构补缴
1.办理地点
社保中心本部
地址: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社保中心3层业务受理科经办服务大厅
酒仙桥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朝阳区酒仙桥路2号格兰维森商务楼3层317室
CBD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SOHO尚都北塔4层2458号
双井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朝阳区西大望路15号外企大厦B座6层
2.是否网上取号
是。预约中心或分中心普通号,也可到中心三层现场取号办理。
五、办理时间
全月(工作日)办理,9:00-17:00。
六、联系电话
53918500
七、注意事项
1.每月15日前可采取支票、刷卡两种缴费方式,每月16日至月底只能采取刷卡一种缴费方式,且所有补缴业务,需当天缴费。
2.上月月报费用无法从银行扣缴的单位,如缴费途径为“银行缴费”,在本月倒数第二个工作日之前到开户银行缴费或月末最后一天的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到社保中心财务窗口缴费;如缴费途径为“社保缴费”,在本月15日之后(工作日)到经办机构财务收款台缴费。
3.为避免影响单位和个人权益,建议及时查询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
八、政策依据
《关于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1〕39号) 文件下载
九、办理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