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数差补缴
日期:2020-12-31 来源:区社保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申请条件及受理范围
指因参保单位原因未按照参保人员实际缴费基数缴纳社保,单位应当办理基数差的补缴业务。仅限办理单位部分人员补基数差。
二、办理流程
(一)业务操作
单位可通过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扫描二维码登陆网上申报系统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的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通过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报盘后到社保中心及各分中心柜台办理补缴业务。
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报盘见“单位申报补缴”,补缴原因选择“基数差补缴”。
(二)缴费途径
用人单位需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及时完成缴费。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补缴业务缴费数据失效,需到朝阳社保中心或分中心申请撤销后再次办理。
三、办理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
注:若单位申报的三险补缴时间涉及2020年减免政策期的(大型企业:2020年2月至6月;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至12月),因单位缴费部分已减免,故补缴减免时间段的三险无需报盘。单位可携带公章或加盖公章的空白《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至社保前台。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
3.补缴2019.11月(含)之前的月份需要提供《生育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
4.《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费用申办单》1份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6.《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地点及是否网上取号
1.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社保中心3层或4层社会保险“一窗通办”综合业务经办大厅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酒仙桥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B座三层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双井分中心
地址:朝阳区西大望路15号外企大厦B座6层
2.是否网上取号
是。需网上预约朝阳区社保中心或各分中心“综合业务”号。
五、办公时间
每月1日—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办理。
六、联系电话
53918500
七、注意事项
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需有职工签字并加盖公章;同一人补缴多段时间,需将所有时间段写在同一张申办单上;申办单不能进行涂改,申报补缴时间与审批补缴时间应一致。
2.《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上填写的工资基数为补缴后所要达到的工资基数(统一称呼为“应缴基数”),单位在“基数”一栏中填写完基数金额后,需在金额处注明“应缴基数”。例如:“基数:xxxx元(应缴基数)”。
3.补缴人员应属正常参保缴费状态。单位可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缴的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
4.在华就业外籍人员补缴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任一:
(1)《外国人就业证》复印件1份;
(2)《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复印件1份;
(3)《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1份与补缴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5.报送的所有报表及材料均需用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6.社保后台向税务部门传递的缴费单位补缴数据均有限缴期限,请缴费单位在限期内及时缴纳费款,逾期数据失效,需重新办理补缴业务。
7.基数差最早补缴时间为2006年4月(含)。
八、政策依据
1.《关于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