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应在参保人员申领社保待遇前为其办理领取待遇账户和参保人手机号码等信息采集,以确保其及时在自选的代发银行领取相应社保待遇。此项业务可通过社保网上平台或社保企业版办理,推荐使用“社保网上平台”。
二、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社保网上平台办理
1.选择银行代发人员
(1)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进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模块。
(2)录入参保人身份证号和参保人姓名,点击“确定”,显示出该人员信息,录入或修改“委托代发银行名称”、“委托代发银行账号”项目,还可采集参保人手机号码等信息。点击“保存”、“提交”。
2.选择发放方式
(1)点击“网申系统”界面左侧“申报业务管理”,进入“个人待遇支付类信息采集与变更”模块。
(2)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和姓名后点击“查询”,在界面下方“待采集或变更的待遇支付类信息”中录入除手机号码以外信息,选择相应待遇发放方式,填报完信息点击“保存”、“提交”。
(3)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进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模块,可采集参保人手机号码。点击“保存”、“提交”。
3.办理结果查询
(1)上述操作完成后,点击“查询管理”-“申报信息状态查询”,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后,点击“查询”。
(2)系统“办理状态”栏显示“处理结束”,“业务反馈状态”栏显示“导入成功”即完成操作;如“办理状态”栏显示“处理结束”,“业务反馈状态”栏显示“导入失败”,需按前述步骤重新操作。
(3)操作成功后无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二)社保企业版办理
1.界面登录
点击“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图标,在“用户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默认admin)和口令(默认1),点击“数据采集”,进入企业版软件界面。
2.选择银行代发人员
(1)点击“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修改”模块,录入参保人公民身份号码,输入或修改“委托代发银行名称”、“委托代发银行账号”项目,点击“保存”。
(2)点击“数据交换”-“个人变更信息报盘”模块,选择“单位名称”,点选“新报盘”。点击“查询”,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报盘”,选择保存路径,生成格式为.dat的报盘文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2份并加盖公章。
(3)参保单位携带存有报盘文件的移动存储介质和加盖公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2份)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应手续。
3.选择本单位发放
(1)点击“待遇支付”项下的“个人待遇支付信息采集”模块,输入参保人公民身份号码(或派位号),点击“查询”,“社保待遇领取方式”选择“单位代发”,点击“保存”。
(2)点击“待遇支付”项下的“个人待遇支付信息报盘”模块,选择单位名称,点选“新报盘”。点击“查询”,确认无误后选中信息,点击“报盘”,选择保存路径并导出格式为.dat的报盘文件,携带报盘文件和加盖公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2份)到经办机构窗口审办理。
三、办理地点及是否网上取号
1.办理地点
社保中心本部
地址: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社保中心3层业务受理科经办服务大厅
酒仙桥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朝阳区酒仙桥路2号格兰维森商务楼3层317室
CBD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SOHO尚都北塔4层2458号
双井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朝阳区西大望路15号外企大厦B座6层
2.是否网上取号
是。需网上预约朝阳区社保中心或各分中心征缴业务“普通”号。
四、办理时间
全月(工作日)9:00 -17:00办理。
五、联系电话
53918500
六、政策依据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
2.《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1号)
3.《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9号)
4.《关于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过程中若干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31号)
5.《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