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个人查询打印个人权益记录
一、申请条件及受理范围
目前在朝阳区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的城镇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平台”、社保自助查询打印终端机自助、“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北京朝阳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打印或到社保中心柜台查询打印《职工登记信息》《灵活就业人员登记信息》《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参保人员补缴信息》《参保人员转移接续信息》和《职工年度对账单》等个人权益记录。
二、参保人自助查询打印
(一)网上查询打印(优先推荐,可全月查询打印)
1.参保人可登录“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平台”(http://fuwu.rsj.beijing.gov.cn/bjdkhy/ggfw),点击界面右侧“个人用户登录”,进入“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界面登录。(如参保人首次使用该系统的,需注册后登陆,同时,参保人如已注册“北京通”APP的,也可使用北京通账号和密码登录该系统)
2.登录成功后可使用【个人服务】模块中的相应查询服务,点击名称即可进入查询。
3.查询成功后,下方显示查询时间段内的社会保险缴费信息,参保人点击右上角【下载打印】按钮,下载打印所需的个人权益记录即可。
(二)自助查询打印终端打印
1.所需材料
参保人须携带“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自助终端机打印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社保中心1层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酒仙桥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B座3层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双井分中心
地址:朝阳区西大望路15号外企大厦B座6层
朝阳区各街乡社保所(便民服务中心)
地址:点击查询获取网点地址及电话(仅限朝阳区内)
3.自助终端机打印流程
(1)用户注册、登录
①首次登录
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初始密码为社会保障号(身份证号码后6位) ,建议参保人在登录后及时修改初始密码。
②非首次登录
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输入参保人首次登录重新修改的登录密码。(如忘记密码可至朝阳社保中心一层综合窗口或全市任一家社保卡服务网点进行密码重置)
(2)查询打印
根据系统提示操作,自助查询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
温馨提示:参保人通过自助权益终端机打印完毕个人权益记录后,为保护您个人信息安全,请务必退出登录界面。
4.办理时间:
朝阳区社保中心及各分中心:全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办理。
朝阳区各街乡社保所(便民服务中心):以各街乡对外公示时间为准。
(三)手机端查询
1.“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参保人关注“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查询服务—社会保险查询”,选择“密码登录”或“验证码登录”,按系统提示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2.“北京朝阳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参保人关注“北京朝阳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个人权益记录” 选择“密码登录”或“验证码登录”,按系统提示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温馨提示:参保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权益记录的时间为每月4日至月末6:00-22:00。
三、参保人柜台查询打印
参保个人可在社保中心柜台提交所需材料后,办理个人权益记录及《北京市社会保险对账单》查询、打印。
温馨提示:社保中心柜台只能打印近五年的《职工年度对账单》。
(一)柜台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办理,需提供:
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供: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申请表》(委托人一栏必须由参保个人本人签署,他人不得代签);
(2)委托人(即参保个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被委托人(即前来办理的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办理地点及是否网上取号
1.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社保中心1层综合窗口。
2.是否网上取号
否,现场排队办理。
(四)办公时间
全月(工作日)9:00——12:00;下午13:30——17:00办理
(五)联系电话
53918500
四、个人权益记录信息真伪验证
参保人获取的《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参保人员补缴信息》《参保人员转移接续信息》等个人权益记录,可在30日内验证真伪。具体流程如下:
1.进入验证界面
(1)通过“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平台”打印的权益记录:
进入网站“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平台”http://fuwu.rsj.beijing.gov.cn/bjdkhy/ggfw中的“我要验证个人权益记录”模块,平台登录或未登录状态下均可使用;
(2)通过“社保自助终端机查询打印”和“社保柜台”打印的个人权益记录:
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系统登录——权益及业务凭证验证——登录,进入查询页面。
2. 输入查询流水号和校验码,点击【查询】,校验成功后下方显示对应单据图详细信息;
3.若需要验证的个人权益记录中的信息和网站显示的信息完全一致,即为真。
五、注意事项
1.参保人获取的《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参保人员补缴信息》《参保人员转移接续信息》《北京市社会保险对账单》等个人权益记录记录制式表格上的黑色“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专用章”,与红色印章效力相同。
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申请表》使用A4规格白纸打印,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
六、政策依据
1.《关于统一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经办业务的通知》(京社保发〔2013〕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