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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数据(2020.5.9-5.14)
行政处罚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备注 |
1 | 京建法罚(朝建)字[2020]第590018号 | 一般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北京展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1101060955708577 | 刘金坤 | 10000 | 2020.05.13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2 | 京建法罚简(朝建)字[2020]第590054号 | 简易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河北省涿州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108221323 | 郑海旦 | 1000 | 2020.05.13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3 | 京建法罚(朝建)字[2020]第590017号 | 一般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91321000134793587E | 王宏 | 10000 | 2020.05.13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4 | 京建法改(朝建)字[2020]第590014号 | 责令改正通知书 | 警告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深圳市腾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914403005827311953 | 王德顺 | 0 | 2020.05.12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5 | 京建法罚(朝建)字[2020]第590016号 | 一般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4403001922663713 | 庄重 | 5000 | 2020.05.12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6 | 京建法改(朝建)字[2020]第590013号 | 责令改正通知书 | 警告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杭州意盛建筑劳务承包有限公司 | 913301856739552909 | 陈东晓 | 0 | 2020.05.11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7 | 京建法罚简(朝建)字[2020]第590053号 | 简易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北京东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2689961 | 陈作海 | 1000 | 2020.05.11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8 | 京建法罚简(朝建)字[2020]第590049号 | 简易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北京华泰深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576862260 | 李公华 | 1000 | 2020.05.11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9 | 京建法罚简(朝建)字[2020]第590055号 | 简易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34752187 | 施建军 | 1000 | 2020.05.11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10 | 京建法罚简(朝建)字[2020]第590056号 | 简易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华润建筑有限公司 | 911101017109278399 | 孙永强 | 1000 | 2020.05.11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11 | 京建法罚简(朝建)字[2020]第590048号 | 简易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北京东华绿源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700240654 | 李东 | 1000 | 2020.05.09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12 | 京建法罚简(朝建)字[2020]第590050号 | 简易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134750763 | 陈正华 | 1000 | 2020.05.09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13 | 京建法罚简(朝建)字[2020]第590052号 | 简易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天津民心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91120102550365581R | 万永进 | 1000 | 2020.05.08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14 | 京建法罚简(朝建)字[2020]第590045号 | 简易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北京朋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91110115771977960Q | 田亚利 | 1000 | 2020.05.08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15 | 京建法罚简(朝建)字[2020]第590051号 | 简易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北京得恒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48280138 | 胡远宏 | 1000 | 2020.05.08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填表人: | 柳娜 | 单位负责人: | 填报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