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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站对施工企业第三十五批行政处罚(19.12.6-12.12)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 1 | 京建法罚简(朝建)字[2019]第590307号 | 简易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北京桐欣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091865025 | 邹勇 | 1000 | 2019.12.12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2 | 京建法罚简(朝建)字[2019]第590301号 | 简易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江苏华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07914351 | 蒋佳争 | 1000 | 2019.12.11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3 | 京建法罚简(朝建)字[2019]第590300号 | 简易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北京赫立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589136153 | 王孝满 | 1000 | 2019.12.11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4 | 京建法罚(朝建)字[2019]第590226号 | 一般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 | 166602749 | 雷印智 | 15000 | 2019.12.10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5 | 京建法罚简(朝建)字[2019]第590308号 | 简易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北京江达雷博建筑装饰品有限公司 | 633003279 | 沈杨羊 | 1000 | 2019.12.10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6 | 京建法罚简(朝建)字[2019]第590306号 | 简易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北京市惠佳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723989756 | 鲍丙符 | 1000 | 2019.12.09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7 | 京建法罚(朝建)字[2019]第590224号 | 一般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 | 91110000101718740F | 米振华 | 10000 | 2019.12.06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8 | 京建法罚简(朝建)字[2019]第590287号 | 简易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91350123611055430W | 葛永梅 | 1000 | 2019.12.06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9 | 京建法罚简(朝建)字[2019]第590288号 | 简易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北京京宏正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110107014812224 | 毛球生 | 1000 | 2019.12.06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10 | 京建法罚(朝建)字[2019]第590225号 | 一般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上海康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91310230607315375F | 孙自翔 | 10000 | 2019.12.06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
| 11 | 京建法罚简(朝建)字[2019]第590289号 | 简易处罚决定书 | 罚款 |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1110000101720701C | 曹国章 | 1000 | 2019.12.06 |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正常 | 11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