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在全区建设8个安静居住小区、2个环境优美乡镇和3个生态文明村

日期:2006-09-11 来源: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农委

项目负责人:张永华

协办单位:区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