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加大对市级挂帐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
日期:2006-09-11 来源:
完成市级消防挂帐隐患、安全生产挂帐隐患、电力线下安全隐患、市级电梯安全隐患整改任务的80%。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项目负责人:关伟
协办单位:区发改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消防支队、区农委、区街办、区建委、工商朝阳分局、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