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在10个街乡推行居家养老,建立居家为主,社区为依托,养老机构为补充的养老体系。

日期:2007-09-06 来源:

完成时限200711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项目负责人:张凤祥
协办单位:区老龄办、区街办、区农委、区财政局、区劳动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