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做好校园环境整治工作完成,122所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日期:2007-09-06 来源:
完成时限:2007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教委
项目负责人:滕国清
协办单位:区文化委、区街办、区农委、区综治办、区卫生局、工商朝阳分局、公安朝阳分局、朝阳交通支队、区城管监察大队、相关街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