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整治东大桥地区周边环境
日期:2007-09-06 来源:
改善维护该地区环境交通秩序。
完成时限:200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城管监察大队
项目负责人:王文军
协办单位:公安朝阳分局、朝阳交通支队、相关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