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整治东大桥地区周边环境

日期:2007-09-06 来源:

    改善维护该地区环境交通秩序。
    完成时限:200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城管监察大队
    项目负责人:王文军
    协办单位:公安朝阳分局、朝阳交通支队、相关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