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继续落实控制大气污染各项措施,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67%。

日期:2007-09-06 来源:

    完成时限:2007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项目负责人:张永华
    协办单位:区街办、区农委、区控制扬尘办成员单位、相关街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