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继续落实控制大气污染各项措施,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67%。
日期:2007-09-06 来源:
完成时限:2007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项目负责人:张永华
协办单位:区街办、区农委、区控制扬尘办成员单位、相关街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