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医疗救治、公共卫生信息体系。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48. 加强对各类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做好城乡结合部的传染病控制和流动人口的公共卫生管理。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农委、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49.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推进社区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将乡卫生院全部转建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转建为社区卫生服务站。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街办、区农委、区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50. 推行家庭责任医生制,基本实现每个街乡有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社区有1名社区责任医生。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街办、区农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