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办理因病退休(退职)
【事项名称】
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办理因病退休(退职)
【设定依据】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 文件下载
2、《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1999]63号) 文件下载
【申请条件】
1、在我中心个人委托存档且在我中心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3、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
3、本人近期1张免冠1寸彩照;
4、近三个月之内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详细的病历资料及各种检查材料(详见附件);
5、精神类疾病另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与申请人关系材料(结婚证、户口本、监护关系材料等)。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机构】
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A座(普天实业创新园内)
【办理时间】
工作日接待服务时间为8:30-17:30,周六接待服务时间为8:30-12:3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10-57596100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
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叫号受理。
2、材料审核
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劳动能力报送鉴定
(1)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收取材料,开具《退休登记表》,申请人签字确认;
(2)我中心工作人员将病退材料报送至区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预约劳动能力鉴定时间;
(3)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后,我中心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4、退休报送审批
(1)我中心工作人员在申请人劳动能力鉴定通过的次月将《社会保险减员表》报送至区社保中心,打印《清算单》;
(2)我中心工作人员将人事档案报送至区社保中心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科、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审批。
5、发放退休证
(1)审批通过后,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申请人来我中心领取退休证;
(2)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发放退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