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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存档人员办理档案归还
【事项名称】
委托存档人员办理档案归还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8届第71号) 文件下载
2、《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文件下载
3、《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文件下载
4、《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公服发[2022]35号) 文件下载
【申请条件】
因工作调动或申报退休由我中心借出人事档案。
【办理材料】
1、密封人事档案(由借阅单位或退休审批部门密封盖章);
2、因申报退休借用档案还需提交《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温馨提示:为保障档案安全及个人权益,办理业务时凭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证件现场比对核实身份。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A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接待服务时间为8:30-17:30,周六接待服务时间为8:30-12:3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10-57596100
【政策咨询电话】
010-12333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
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叫号受理。
2、材料审核
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办理档案归还
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档案归还。
【注意事项】
办理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还需提供《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原件一份。
附件下载: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