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办理《回京报到登记表》
【事项名称】
留学人员办理《回京报到登记表》
【设定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留学人员就业创业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调发[2014]196号) 文件下载
【申请条件】
1、具有朝阳区城镇户籍;
2、出国(境)留学前即具有北京市户籍(在校学生集体户口、博士后集体户口及国内驻京机构办事处工作户口等除外);
3、留学期间及结束后户籍仍保留在北京市,未曾迁出;
4、结束国(境)外学习后暂未落实在京就业单位需办理个人委托存档;
5、未办理《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或人力社保部《留学人员工作分配(调整)通知单》;
6、在国(境)外高校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且所获学历已通过教育部认证;
7、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单位、原存档机构、原学校、街乡社保所或已通过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新建人事档案。
【办理材料】
1、《留学人员回京报到登记表》(电子版表格及填写样表,请通过附件进行下载,填写完整后上传电子版)。
(1)“现档案存放单位意见”栏无需盖章,如档案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现档案存放单位意见”无需盖章,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回京报到登记表》盖章”申请审核通过截图。具体步骤: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进入“留学存档”栏目,在“开具证明”中选择“在线申请”,点击“开具证明申请”--立即办理,选择“《留学人员回京报到登记表》盖章”。网址为:https://zwfw.cscse.edu.cn/cscse/lxfwzxwsfwdt2020/lxcd/index.html,如档案在街道、学校、原单位及有关档案保管机构的,出具电子版档案存放说明即可。
(2)“在京就业单位意见”栏填写“本人申请到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理个人委托存档业务”,签名并填写日期。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留学期间护照(首页及留学期间护照一页,国内网课无需提供);
5、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格式)。
【收费标准】
免费
【联系电话】
010-57596100
【政策咨询电话】
010-12333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我中心专用邮箱(cygfzx-arc@bjchy.gov.cn)上传办理所需材料,邮件标题以“留学人员办理回京报到登记表(留学人员身份证号+姓名+电话)”发送;
2、我中心收到申请人上传的材料审核无误后将尽快把相关材料提交至北京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
3、待北京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盖章确认后的《留学人员回京报到登记表》邮寄至我中心后,我中心向申请人的邮箱中以图片形式回传《留学人员回京报到登记表》;
温馨提示:申请人收到邮件后,及时联系现档案存放机构按要求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如档案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首页留学存档栏目,在线申请档案转出手续,档案将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机要邮寄至我中心。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客服电话:62677800
留服档案处咨询邮箱:dangan@cscse.edu.cn
附件下载:留学人员回京报到登记表及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