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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批表》
【事项名称】
补办《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批表》
【设定依据】
关于补办《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批表》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20]20号)
【申请条件】
1、具有朝阳区城镇户口;
2、1979年4月27日至1988年12月31日期间在京从事过临时工作,人事档案中有从事临时工作原始记载。
【办理材料】
1、《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批表》(由原临时工作单位盖章,可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网下载,或至我中心现场领取);
2、补办《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批表》个人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4、申请人人事档案(在我中心委托存档的无需提供);
5、如原临时工单位变更名称、撤消、改制、合并的需根据情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临时工单位注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并根据情况提供两者隶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A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接待服务时间为9:00-17:3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10-57596100
【政策咨询电话】
010-12333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办理流程】
1、业务受理
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接待受理。
2、材料审核
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人事档案及材料审核、信息登记。
3、审批表盖章
申请人收到审核认定通过的短信后,持《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批表》至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