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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批表》

日期:2023-04-17 16:11 来源:朝阳区公共服务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事项名称】

补办《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批表》

【设定依据】

关于补办《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批表》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20]20号)  

【申请条件】

1、具有朝阳区城镇户口;

2、1979年4月27日至1988年12月31日期间在京从事过临时工作,人事档案中有从事临时工作原始记载。

【办理材料】

1、《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批表》(由原临时工作单位盖章,可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网下载,或至我中心现场领取);

2、补办《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批表》个人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4、申请人人事档案(在我中心委托存档的无需提供);

5、如原临时工单位变更名称、撤消、改制、合并的需根据情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临时工单位注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并根据情况提供两者隶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A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接待服务时间为9:00-17:3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10-57596100

【政策咨询电话】

010-12333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办理流程】

1、业务受理

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接待受理。

2、材料审核

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人事档案及材料审核、信息登记。

3、审批表盖章

申请人收到审核认定通过的短信后,持《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批表》至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