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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指标分配及其他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朝阳区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实施细则》(朝人社发〔2026〕5号)相关要求,现就工作居住证指标分配及其他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标申报、退回
(一)工作居住证指标自2026年三季度起按季度申报,符合《实施细则》分配条件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工作居住证指标分配系统向区人力社保局申请指标。指标有效期为3个月。
(二)本年度内取得的指标不能跨年使用。当前年度内已取得指标,预计指标有效期内无法使用完毕的,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办理需求自行登录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完成“指标退回”操作,连续两年未全部使用或未主动申请退回的单位次年将压减指标名额。指标退回后(含指标使用完毕的),当前年度内不影响单位继续为员工办理聘用单位变更。
二、指标分配系统使用
(一)按季度申请指标的具体时间为:3月前10个工作日可申请本年度二季度指标,6月前10个工作日可申请本年度三季度指标,9月前10个工作日可申请本年度四季度指标,区人力社保局将于申请当月的后10个工作日审核、分配指标。一季度指标申请及分配安排将于年初另行通知。
请用人单位确保系统开启期间及时、正确完成指标申报工作。
(二)除以上申请指标的时间外,其他时间系统将暂时关闭。如有特殊情况需继续申请的,需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交情况说明。
三、其他
通过朝阳区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地须为朝阳区。非朝阳区的,暂停办理本单位各项工作居住证业务,待社会保险缴费地转至朝阳区后,恢复相关业务办理。如遇特殊情况可提交情况说明。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