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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年法人单位经营情况调查的通知

日期:2023-08-21 15:19 来源:区统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有关调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北京市统计条例》的规定,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基本单位名录库调查统计报表制度》(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要求,朝阳区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30日开展法人单位经营情况调查。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2023年1-6月和2022年年度经营数据。统计机构人员对在调查中获得的单位数据予以保密,不用于统计以外的其他目的。对于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统计资料,以及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的单位,将根据《统计法》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数据填报方式(三选一):

1. 微信关注“北京朝阳统计”公众号,在“统计服务”菜单下点击“经营情况调查”

2.数据采集系统地址:http://47.94.15.246:9001/

3.填写《法人单位经营情况》(丁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报送至朝阳区统计局邮箱tjjdc@bjchy.gov.cn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吉祥里102号锦鹏大厦610

咨询电话:85412022 85412023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1: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法人单位经营情况调查的通知

附件2:《法人单位经营情况》

朝阳区统计局

20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