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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指南

 来访须知
  1、来访人应当遵守国务院《信访条例》、《北京市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有序地进行信访,自觉地维护信访秩序。
  2、来访人应当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规定时间进入侯谈室等候接待。
  3、集体来访者应当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推选代表上访,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其余人员有代表劝其返回,不得滞留在现场。
  4、按照“逐级上访、分级受理、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来访人员应当直接找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要求,不要越级上访。
  5、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解决的问题,应当直接向有关司法机关、仲裁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
  6、来访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自觉维护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不得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或留滞不走,不得借上访闹事或者煽动他人闹事,不得损害公物或他人物品。

 市政府
便民电话: 12345 电子信箱: xfb@beijing.gov.cn
寄信信箱: 北京东城区正义路2号 邮政编码: 100744

 市政府机关
市建委 68026754 市管委 63088467
市规划局 68020689 市环保局 68413817
市工商局 63494311 市房地局 65124109 65124621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6301 1322    

 区政府
便民电话: 856 12345 电子信箱: chaoyang@bjchy.gov.cn
寄信信箱: 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 邮政编码: 100020
网址: www.bjchy.gov.cn    

 区政府机关
区建委: 65001728 区管委: 67321637
区规划局: 65950808 区环保局: 65947134
区房地局: 64166771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64671732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65034262    

 领导信访接待日

     为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方便群众反映和解决问题,从一九九九年三月份起,朝阳区委区政府和区街、乡及部分职能部门的党政领导每周轮流接待群众来访。现将主要单位领导接待日的时间和联系电话公布如下:

区领导: 每周三上午 65094590 各街、乡: 每周三上午
区管委: 每周三上午 67321637 区建委: 每周三上午 65001728
区教委: 每周三上午 64172321 区劳动局: 每周三上午 64671732
区房地局: 每周三上午 64166771 区环卫局: 每周三上午 64628653
区环保局: 每周三上午 65947134 区司法局: 每周三上午 65025495
区规划局: 每周三上午 65950808 区城管监察执法大队: 每周三上午 65034262
朝阳公安分局: 每周三上午 65221296 朝阳法院: 每周二上午 65855837
朝阳检察院: 每周二上午 65002835 朝阳工商分局: 每月10日、20日 65024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