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认定
一、服务依据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部门规章】
2.《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
3.《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
4.《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
(2019)96号)
5.《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其他规范性文件】
6.《关于北京市实施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通知》(京人社服发〔2017〕246号)
7.《关于印发〈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金融〔2018〕1911号)
8.《关于北京市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京财金融〔2020〕1159号)
9.《关于北京市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补充通知》(京财金融〔2020〕2682号)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服务对象
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主体
四、办结时限
法定:7个工作日
承诺:3个工作日
五、受理条件
1.创业主体在本市注册经营,资信良好,有具体经营项目;
2.创业主体当年新招用职工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职工超过100人的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申请材料
七、办理流程
1. 登入系统
打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eijing.gov.cn/)”,页面上方点击“法人登录”,进入用户中心服务列表,找到“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认定”。
2. 提交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认定申请
3. 查询申请进度查询申请进度
登录后,进入“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认定”页面,右侧栏我的申请显示当前进度,点击“查看详情”可查看借款人资格认定申请详情。
4.认定有效期
资格认定通过后有效期为90日。借款人应在有效期内办理贷款申请手续,逾期办理的需要重新申请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