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303号

邮政编码:100124

联系电话:010-65090600(综合咨询)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接待联络、督查等工作。组织值班值守、后勤服务保障、建议议题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制定财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年度预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二)法规科

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统筹协调机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信访、接诉即办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发展规划科

研究提出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综合平衡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与评估。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区级专项规划、空间规划与本区发展规划。落实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参与拟订本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参与拟订本区社会事业发展政策,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与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联络协调相关机构、专家及本机关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统筹推进本区“一带一路”有关工作。

(四)综合科

组织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总量平衡,提出调控目标及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本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建议。监测分析、预测预警本区经济形势,负责统筹本区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本区经济体制改革。负责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统筹本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

统筹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监测分析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调控计划及重点工程。统筹安排本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组织拟订并实施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计划。统筹区域开发项目安排,组织编制并实施区政府投资土地开发计划。组织开展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统筹调度重大项目推进。拟订本区政府投资政策,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按权限审核和上报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协调全区代建制工作。协调推进促进民间投资工作,统筹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规范实施。参与研究城市更新、房地产开发、土地开发、城乡一体化中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年度投资计划,参与拟订土地利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六)产业促进科

负责组织拟订本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加强本区重点产业研究分析,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配合做好国家、北京市相关产业政策执行。协调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权限内相关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并对相关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参与管委会产业发展。

(七)区域协同科

起草本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综合性文稿,研究并制定本区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关政策、计划、措施,协调有关重要事项,组织有关重要活动,开展有关重大问题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查督办。组织协调本区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协作、对口合作、对口帮扶以及区域交流合作工作,指导前方挂职干部团队开展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计划及措施,调查研究支援合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组织为受援地区发展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

(八)资源环境管理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综合分析本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有关工作。落实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协调实施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控制。负责碳达峰碳中和综合协调工作。提出能源设施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及综合利用重大项目布局。负责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工作。协调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反食品浪费整体部署和推动工作。协调推动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落实。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管理。组织实施节能监察、考核和节能监督管理等工作。

(九)价格科

依法组织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定、调价方案。组织拟订应对价格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和工作措施。监测分析区域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形势以及政府定价商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按照价格分工管理权限对辖区内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商品价格及收费标准开展定调价并进行成本监审,组织实施价格听证工作。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国家的价格宏观调控政策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十)营商环境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优化营商环境规划、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提出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有关政策措施。统筹营商环境政策发布。组织有关单位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分领域政策措施。统筹本区营商环境监测分析和评价工作,推进问题整改。统筹推进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优化工作。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统筹本区企业“服务包”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督促有关事项落实,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公共服务科

会同行业部门统筹交通、水务、园林、能源、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环卫、民政等社会和文化设施项目推进,协调公共服务领域项目按计划实施。按权限审核和上报投资建设项目,申报中央和市级政府投资。组织开展公共服务领域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按分工牵头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专项任务,研究提出权限内公共服务领域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统筹公共服务领域各行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参与研究本区公共服务领域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公共服务领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有关政策并协调实施。

(十二)评估督导科

拟订本区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等的评估督导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有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组织开展在线监管和实地核查,负责对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按权限审核和上报投资建设项目;统筹本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工作,制定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分工对有关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

(十三)功能疏解科

负责组织编制功能疏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功能疏解政策的研究分析,以及基础数据台账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功能疏解任务进展情况跟踪、监督和考核。负责对功能疏解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项目和资金进行前期审核。负责协调建立功能疏解部门联动与协商机制,以及信息宣传等工作。

(十四)人口调控科

研究提出本区人口调控战略,拟订人口政策。负责人口综合协调工作,拟订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调控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开展人口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及统筹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管理工作。承担牵头本区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的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本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

(十五)财源建设科

负责拟订本区财源建设与收入管理专项工作方案和计划。组织协调本区财源建设与收入管理各专项工作。落实本区财源变化情况监测工作,开展经济发展指标与财源建设相关性研究,提出支持财源建设的相关政策建议,跟踪监测重点企业经营动态。

(十六)金融环境建设科

负责研究拟订本区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促进本区金融业发展,组织开展本区金融业招商引资、金融业税源建设、金融发展推介推广工作。负责金融运行监测和重要课题研究。协调市相关部门推进本区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承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在京金融机构的联系服务、协调工作。承接区域金融合作工作,开展对外交流。负责协调市、区相关部门推进本区“两区”建设有关金融工作。推进营商环境金融指标评价工作及相关宣传培训。推动本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统筹推动本区营造健康优质的金融环境,协调推动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十七)金融产业协调科

负责协调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产业)投资等相关工作。推动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在本区的设立和发展。推进本区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科技金融、数字金融等工作。负责统筹本区招商引资工作。协助推动重大项目落地,组织开展高成长企业培育。

(十八)金融监管科

按照管理权限开展注册在本区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地方交易场所、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及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协助开展上述机构的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十九)风险防控科

按照本市相关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体系,开展本区有关金融机构及非金融企业涉及金融风险处置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区P2P网络借贷机构、虚拟货币、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等清理整顿、风险处置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

(二十)应急打非科

牵头负责本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开展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和防范性宣传教育。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有关工作,协同开展私募基金风险防范处置。按照本市金融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协调本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一)党建工作科

承担区发展改革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务、新闻宣传、群团、工会、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朝阳区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协助做好各产业领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并组织实施。对各产业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针对重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配合做好各类产业空间信息汇总,统筹优化产业空间资源利用。协助做好招商引资,以及重点企业、高成长企业服务工作。策划并组织实施各类产业促进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产业促进宣传工作。承担本区财源建设与收入管理的数据统计、情况监测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汇总、分析重点企业财税数据、人员变动、营业收入等指标变化,协助部门、街乡开展市区两级任务清单企业的走访核实工作,并对走访成效跟踪、巩固。

朝阳区价格认证中心

办理区级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涉及国家利益和公益性服务的各类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办理区级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朝阳区疏解调控发展运行中心

贯彻落实北京市和本区关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部署。协助做好专项行动方案、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专项行动任务进展、开展疏整促成效分析及相关措施研究。将疏整促相关市民诉求集中的重难点问题纳入专项行动统筹推动,拟订、实施专项工作方案,加快落实解决。协调推动治理类街乡镇整治提升。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察访核验。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宣传引导、舆情监测和风险防控工作,负责粮食等战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按照区发展改革委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朝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规范场所,并做好进场交易的见证、服务和现场管理等工作,搭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公共资源信息查询、交易和监管平台,对交易事项见证资料进行存档管理,受理、处理市场主体对现场见证服务行为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