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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大-国检集团智慧环境联合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北京交大-国检集团智慧环境联合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检验认证综合实验楼2层
• 公示时间:2021-03-19至2021-03-25
• 受理时间:2021-03-12
• 项目概况: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国检集团”)和北京交通大学依托北京市卓越青年科学家项目(简称“卓青项目”)和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需求,充分利用国检集团现有优异的检测平台和行业的影响力,双方拟联合建立北京交通大学(国检集团)环保技术研究院。国检集团在实验条件、办公空间、硕博士联合培养及共建经费上予以重点支持,并结合双方优势搭建集特色化、国际化、产业化一体化产学研用服务平台,成为交通-环保领域国内一流专业化技术团队和行业咨询机构,服务社会和国家,并力争3年之内建成以交通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为特色的北京市实验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挥发性化学试剂的使用均位于通风橱内,废气采用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45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挥发性有机物的去除效率可以达到30%,经处理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中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以及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2)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北京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超纯水系统、磁力搅拌器、冷冻干燥机、离心机、制氧机等实验仪器、风机、空调机组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噪声源强为60~7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弃物。对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公司统一清运。建设单位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定时定点集中清运、消纳;对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环保承诺书.pdf
•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联系人:丛林
• 联系电话:13381299712
•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益普希环境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 审批部门: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 邮政编码:100125
•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 传真电话:65003202
•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3421K
• 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检验认证综合实验楼2层
• 公示时间:2021-03-19至2021-03-25
• 受理时间:2021-03-12
• 项目概况: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国检集团”)和北京交通大学依托北京市卓越青年科学家项目(简称“卓青项目”)和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需求,充分利用国检集团现有优异的检测平台和行业的影响力,双方拟联合建立北京交通大学(国检集团)环保技术研究院。国检集团在实验条件、办公空间、硕博士联合培养及共建经费上予以重点支持,并结合双方优势搭建集特色化、国际化、产业化一体化产学研用服务平台,成为交通-环保领域国内一流专业化技术团队和行业咨询机构,服务社会和国家,并力争3年之内建成以交通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为特色的北京市实验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挥发性化学试剂的使用均位于通风橱内,废气采用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45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挥发性有机物的去除效率可以达到30%,经处理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中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以及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2)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北京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超纯水系统、磁力搅拌器、冷冻干燥机、离心机、制氧机等实验仪器、风机、空调机组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噪声源强为60~7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弃物。对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公司统一清运。建设单位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定时定点集中清运、消纳;对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环保承诺书.pdf
•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联系人:丛林
• 联系电话:13381299712
•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益普希环境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 审批部门: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 邮政编码:100125
•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 传真电话:65003202
•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342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