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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特勒—托利多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日期:2020-12-18 10:16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梅特勒—托利多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酒仙桥路6号院7号楼1至19层101内4层403室

• 公示时间:2020-12-18至2020-12-24

• 受理时间:2020-12-11

• 项目概况:梅特勒—托利多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07月30日,注册场所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7号楼1至19层101内4层403室,经营范围为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咨询与联络业务。梅特勒—托利多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现拟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7号楼1至19层101内4层403室建设非经营性实验室,不对外接收客户样品,仅对上海总公司所生产实验仪器的样机进行展示实验,实验内容包括:热物性分析,预计年实验次数为260次;酸/碱度滴定实验、药品非水酸碱实验、钙镁络合滴定实验、氯离子测定实验、食品过氧化值测定实验、磷酸铁锂材料铁含量分析实验、药品/食品/油品水份测定实验、试剂/油品/药品/疫苗密度折光测定实验、药品熔点测定实验,预计年试验次数均为90次。梅特勒—托利多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经营场所为租用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空置房屋,租用房屋的建筑面积为466.28m2(不含公摊面积),租用房屋所在建筑用途为“研发/科研楼”。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本项目冬季由市政集中供暖、夏季由项目所在建筑中央空调提供制冷;本项目内不设宿舍食堂,所有工作人员食宿均自行解决,不存在燃煤燃气废气、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无机气态污染物和有机气态污染物。其中:无机气态污染物包括氯化氢、硫酸雾、氨;有机气态污染物包括甲苯、甲醇、乙醇、甲酸、乙酸、乙醚、异丙醇、异辛烷。实验室内配制通风橱,通风橱为负压环境,挥发性化学试剂均在通风橱内使用,实验废气由通风橱内抽排风系统收集,然后经设置的1套处理风量为4000m3/h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引至项目东北侧设置的1个15m高排气口(DA001)排放。2、废水:本项目热物性分析实验为物理实验,不涉及用水和排水;化学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和实验器具清洗废水全部作为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因此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由项目所在7号楼的排水管道接入大楼的污水管网,进入园区北侧化粪池一,经消解后在园区北侧污水管W(1)6-1号检查井并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酒仙桥污水处理厂。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烘箱、水浴槽、冰箱、各分析仪等实验室仪、废气处理系统风机等运行噪声。项目夜间不运营,设备均位于室内,拟采取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热物性分析(物理实验)食品类废样)、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热物性分析(物理实验)过程中食品类废样为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化学实验过程中危险废物(含食品/药品等样品和化学试剂等的实验废液实验废液、实验器具清洗废水、一次性口罩/手套、废试剂瓶、废包装物等其它实验沾染物)以及废气处理装置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危险废物类别均为HW49其他废物,暂存于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pdf

• 公众参与情况: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联系人:连城

• 联系电话:18861105015

• 环评单位名称: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 审批部门: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 邮政编码:100125

•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 传真电话:65003202

•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梅特勒—托利多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560394917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