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台洼西路(姚家园路-亮马河北路)道路工程项目
将台洼西路(姚家园路-亮马河北路)道路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由朝阳区姚家园路到朝阳区亮马河北路
• 公示时间:2020-04-29至2020-05-08
• 受理时间:2020-04-23
• 项目概况:将台洼西路(姚家园路-亮马河北路)道路工程项目由朝阳区姚家园路到朝阳区亮马河北路,道路长度为2836.457m,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红线宽30m。随路同步实施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施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是TSP、沥青烟。经采取洒水抑尘、加强管理、运输物料蓬布苫盖等措施后,扬尘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沥青混合料采取外购方式,严禁在现场拌合;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减轻摊铺时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气为汽车尾气,主要污染因子为CO、NOX和THC。本项目采取道路两侧种植对汽车尾气有吸收或抗性转强的树木,净化吸收尾气中的NOX等污染物,达到净化、美化环境和改善道路沿线景观的效果。因此,本项目汽车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2)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依托周边现有公共设施,施工现场无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因此,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项目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可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跨河桥涵的水下工程拟采用围堰施工,桥梁作业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出河道,及时恢复河道生态环境。项目道路沿线均不设服务设施,因此该项目在运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项目路面雨水排入排放雨水排放系统,对水体的影响是极其微弱的。(3)噪声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噪声影响是施工设备作业时所产生的机械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或杜绝鸣笛。道路施工噪声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短期污染行为,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这种污染将随之结束。运营期,拟对预测超标的敏感目标安装隔声窗及预留后期隔声窗维护资金。同时对道路行驶车辆进行限速和禁鸣等管理措施,沿线敏感点处设置禁鸣、限速交通标识,加强路面养护,及时修补破损路面,以保证路面良好状况。(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源于工程本身的废弃土方及建筑垃圾,此外还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弃方运往政府指定的渣土消纳场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道路路面垃圾,主要是零星渣土、树枝、落叶等。路面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5)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建设会造成土地占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影响。随着工程施工结束,项目地面硬化以及绿化等,生态环境将得到改善。项目建成通车后施工期产生的水土流失得到控制,增加了绿化面积,使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改善。道路绿化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可以防止水土流失、美化环境、增添景观度、消耗二氧化碳、补偿氧的损失、衰减噪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6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doc
•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联系人:闫连元
• 联系电话:010-66231837
•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 审批部门: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 邮政编码:100125
•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 传真电话:65003202
•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7105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