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路北延(驼房营路-姚家园北二路)道路工程项目
青年路北延(驼房营路-姚家园北二路)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北京市中心城东北部地区,星火站东侧,北起驼房营路,南至姚家园北二路
公示时间:2018-12-12 至 2018-12-18
受理时间:2018-12-05
项目概况:青年路北延(驼房营路~姚家园北二路)道路工程位于北京市中心城东北部地区,星火站东侧,北起驼房营路,南至姚家园北二路,道路起点坐标:东经116.5037度,北纬39.9805度;终点坐标为:东经116.5172度,北纬39.9500度。 青年路北延道路工程北起驼房营路,向东经将台东路、东北铁路环线、京沈客运专线、轨道交通12号线后转向南,经动车运用所出入线、铁科研线、东八间房路、坝河、轨道交通平谷线、亮马河北路、亮马河、污水处理厂南路、东风北路、单店南路、黄衫木店路、大华窑排水沟后至终点姚家园北二路,道路全长约4.5公里,其中,将台东路西侧至东八间房路北侧为闭合框架及U槽段,总长约900米。 本项目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50km/h,红线宽50~60m,道路全长4.5km,随路同步实施雨水、照明及绿化工程。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63979.39万元,环保投资913.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4%。 本项目计划2019年1月开工,2019年12月底完工,施工期约12个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 施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是TSP、沥青烟。经采取洒水抑尘、加强管理、运输物料蓬布苫盖等措施后,扬尘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为改性沥青路面,在路面铺装过程中,一般改性沥青砼摊铺温度160℃、碾压终了温度不低于90℃,经10min左右自然冷却后,沥青混合料温度降至82℃以下,沥青烟将明显减弱,待沥青基本凝固,沥青烟也随即消失,可使沥青烟的产生量明显减少。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气为汽车尾气,主要污染因子为CO、NOX和THC。本项目采取道路两侧种植对汽车尾气有吸收或抗性转强的树木,净化吸收尾气中的NOX等污染物,达到净化、美化环境和改善道路沿线景观的效果。因此,本项目汽车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依托周边现有公共设施,施工现场无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因此,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污染源主要为冲洗施工设备、运输车辆及混凝土养护过程排水。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水,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各种车辆冲洗废水。项目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可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本项目道路沿线均不设服务设施,因此该项目在运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道路交通对沿线水质的主要影响因素是运行车辆所泄漏的石油类物质,通过地表径流流入沿线河流。路面径流是运营期产生的非经常性污水,道路建设的同时配套建设了路面雨水排放管网,项目路面雨水排入排放雨水排放系统,对水体的影响是极其微弱的。 (3)噪声 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噪声影响是施工设备作业时所产生的机械噪声。道路施工噪声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短期污染行为,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这种污染将随之结束。 运营期,本项目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后,能够满足各敏感目标的室内声环境或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满足公众提出的保障正常生活的要求,因此前述措施合理可行。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源于工程本身的废弃土方及建筑垃圾,此外还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弃方拟运往政府指定的渣土消纳场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道路路面垃圾,主要是零星渣土、树枝、落叶等,路面垃圾年产生量为2803.287t。路面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承诺书.docx
公众参与情况:北京市环保局颁布的“北京市环保局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中表明,建设单位在向环保部门提交有关文件前,应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或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 建设单位在向环保部门提交环评文件前进行了网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开,公开方式为在环评单位北京市劳保所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bmilpc.com/zxzxx/newsId=435.html)公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文。
联系人:岳振
联系电话:13810734346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市劳保所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邮政编码:100125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朝阳环保局
传真电话:65003202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四十一、六十一、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十四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7105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