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羊坊沟污水治理工程项目
大羊坊沟污水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大羊坊沟流域
公示时间:2018-12-07 至 2018-12-13
受理时间:2018-11-30
项目概况: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大羊坊沟流域,北起二堡闸、南至东五环路大羊坊沟范围,总长度5.1km。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管线工程(新建中水管线1460m)、截污工程(新建截污井5座、污水检查井1座、沉泥井1座,现状出水口封堵13座、现有检查井封堵1处、现状方涵封堵1处)和河道治理工程(主要包括生态修复、底质改良、水质调控、新建跌水堰2座、翻板闸1座)。项目总投资2153.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2.1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现场设立围挡,对施工场地和施工机械、材料运输车辆通行的主要通道进行硬化,并定时洒水清扫。 ②运输散料的车辆必须进行封闭式覆盖,以防遗洒带入道路。 ③合理选择车辆行驶路线和行驶时间,尽量避开交通高峰,远离敏感建筑。 ④文明施工。 ⑤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施工作业。 ⑥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朝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 年修订)》的规定,遇雾霾橙色预警天气时,应停止室外施工作业。 (2)河道清淤臭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清淤污泥应尽快固化及时运至填埋场,禁止污泥在施工场地长时间堆放,做到日产日清。 ②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重污染日,应停止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 ③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 ④清运车辆运输中要严格覆盖,严禁道路遗撒。 ⑤把工地限制在尽量小的范围内,避免清淤恶臭向周围扩散,必要时可喷洒除臭剂。 ⑥工地进出口设置清洗水池,对驶离工地的车辆车轮进行冲洗,禁止车轮带泥上路。 ⑦设置施工围挡。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产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②施工车辆和设备,必须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漏油等污染事故。 ③物料堆放在离水体较远的地方,且加以苫盖或堆放在棚中,及时清理弃土。 ④生活垃圾放在垃圾收纳箱内,避免垃圾和物料冲刷对河流水质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2006年11月发布的《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181号令)中的有关规定。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③施工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④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 ⑤运输车辆应尽量避免在居民区附近通行。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②本工程弃方(建筑垃圾、淤泥、弃土)全部运至政府指定渣土消纳场集中消纳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本工程产生的土石方尽量用于本工程内回填,弃方(建筑垃圾、淤泥、弃土)全部运至政府指定渣土消纳场集中消纳处理,不设取弃土场。 ②工程完工后及时在各工程区采取地面平整、夯实、护砌、植草皮等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环保措施承诺函.pdf
公众参与情况:依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的要求,于2018年11月9日在环评单位网站进行了全文公示。
联系人:刘佳节
联系电话:18811798639
环评单位名称:中气京诚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邮政编码:100125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朝阳环保局
传真电话:65003202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四十一、六十一、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十四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010500005296XC